通姦除罪今有結果?大法官破例宣示釋憲文!

台北地院等法官質疑刑法第239條「通姦罪」,與配偶以外發生性關係者及第三者處一年以下徒刑;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「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,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」有違憲之虞,聲請釋憲,大法官今(29)日下午四點將會做出解釋,並且打破慣例,首度在憲法法庭由大法官會議主席、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宣示釋憲文;法庭外幸福聯盟、媽媽盟、婦女新知基金會等民間團體也會到場關注,《三立新聞網》帶您一起關心現場情況。

2020台灣通姦除罪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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